襄阳出台限售新政!新购住房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襄阳房产热线 2017-10-31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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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销售

2017/10/3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 我大襄阳也有动作了!——

(图片可点击放大)

具体内容如下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抄的”定位,进一步遏制炒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市区商品住房交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市区范围内(含襄州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房的认定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

  二、严格规范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变更、撤销。

  三、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将符合预售条件的楼幢一次性省报,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办理一次商品预售许可。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等要求进行商品房预售许可申报并接受合理的价格指导。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指导的项目,可暂不受理商品房预售方案。

  五、 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备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本通知自10月3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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